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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訊)
大馬人民明年將可享有
14天的全
國公共
假期(不包括元旦新年),其中農曆新年假期分別落在2月7和8日。
根據首相署內閣、憲法及政府聯繫組
今日(週三,8日)所公佈的2008年公共假期表,各自州屬都有其州特定的公共
假日,大多數州屬都有18天的公共假期。
其中沙巴人民最“幸福”,擁有19天公假,而吉隆坡和布城則較少,擁有17天公假。
明年內10月和12月有3天全國公假,即10月有兩天的開齋節和1天的屠妖節假期,而12月有聖誕節、哈芝節和回歷元旦再加上各州特定的假日,堪稱擁有最多公假的月份。
(星洲互動•200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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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htm 于 2007-8-10 12:30 P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