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是蒂汶人(Timor),大部分是好人,很勤劳的工人,虽然当中有些是非法移民,但他们不是来作奸犯科的。他们大部分都是因为在家乡被印尼人欺压,所以才到外国打工。
但是,在拿笃活动的非法移民大部分都不是蒂汶人,他们可复杂了,当中包括:
1-60年代沙统魔头穆斯打华想自己做苏丹,所以开放让菲律宾南部的穆斯林叛军进来沙巴,妄想有一天要靠这些叛军打天下,这些叛军就住在拿笃罗,他们是菲律宾南部的种族。
2-60/70年代持有难民准证,像蜜蜂那样疯狂涌进沙巴的菲律宾人。
3-90年代获得马哈迪送大马身份证而移民到沙巴的菲律宾回教徒或印尼回教徒(他们虽然不是在沙巴出生可是却立刻成为土著享有特权买房有折扣读书有贷款,反而华人移民沙巴一百多年还被视为外来移民)。总之在我心中,once u go black u will never come back,你一天是非法获取身份证,你永远都是非法移民(虽然你已经当了YB)。
4-来打工的菲律宾人,印尼人或蒂汶人,因为老板认为人头税太贵没有帮他们准证,所以成为非法劳工(就是非法移民的一种)。
5-来自菲律宾南部,想看看这里没有打抢啊,偷东西啊,强奸啊,干几单就回乡下的纯粹犯罪者。他们居住在拿笃期间就成为非法移民。